姊弟設高息投資騙局
呃九十一人逾八千萬
潛逃五年返澳被拘捕
【本報訊】一對本地姊弟涉串謀另一男子,在本澳設高息投資“文創及飲食業”騙局,起初確實有回報,但最終騙取最少九十一人合共逾八千一百萬澳門元。涉案的姊弟潛逃近五年,日前再入境本澳被司警拘捕,正追查在逃男子及騙款的下落。
被捕的本澳胞姐姓莊(跟父親姓),三十八歲;胞弟姓陳(跟母親姓),三十七歲。兩人均為中區某公司的股東,涉相當巨額詐騙、未經許可而接受存款式其它應償還之款項罪,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九十一名事主包括八十一名本澳居民、八名內地人、兩名台灣人。
案情指,司警於二零一六年六月,接獲本澳某物流公司報案,指早前中區某公司簽發一張二十五萬元的空頭支票,調查期間,陸續再收到九十一名事主的舉報,指遭同一間公司投資詐騙,損失合共八千三百一十三萬多澳門元。
司警調查發現,該九十一名事主於二零一五年初,透過朋友介紹認識涉案的莊女及陳某,兩人遊說投資其中區公司的“文創及飲食業”,入場門檻為五萬港元或人民幣,投資期為六十天,每期可獲投資額百份之五的回報,利息回報經銀行轉帳,每期投資完結後如繼續參加,需重新簽署合同;如提前取回本金須提早十日通知,當月便不會獲發利息。各事主信以為真,先後投資五萬元至八百一十萬元不等,起初確實收到回報。但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便再收不到回報,涉事公司更“結業”,莊女及陳某失聯。
經調查,莊女及陳某在事主報案前已離澳潛逃,公司的及個人帳戶已清空,同時證實涉案公司根本無實質的業務。事隔近五年,本月十五日,莊女及陳某經機場再入境被司警拘捕,兩人否認犯案。莊女供稱只是以其身份協助她的男朋友,開設上述公司及帳戶,之後公司由男朋友操作。陳某稱只負責接送莊女的男朋友。兩人均供稱,當年離開澳門是到外地與莊女的男朋友見面,再被安排先後到新西蘭、捷克及內地定居。司警調查發現,涉案的資金由莊女的男朋友操控及提走,正追查他及贓款,以及主腦的下落。案件有待跟進。
至於涉案公司簽發的空頭支票案,則另案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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