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方便不同年齡層,市民可選擇“移動支付”或“電子消費卡”任一方式使用電子消費優惠。政府表示,使用移動支付的居民,可將優惠轉移至他人的實名帳戶,未成年人的優惠亦可轉移到父、母或監護人的移動支付帳戶,轉移優惠及未成年人登記後,需到金融機構提交授權文件及身份證等文件核實。而同一居民最多可轉入七人的消費優惠。
政府表示,居民如選擇“移動支付”方式,需先向金融機構開通實名認證帳戶。登記時可選擇將優惠存入本人指定的實名帳戶,或轉移至他人的實名帳戶。 未成年人的優惠可轉移到父、母或監護人的移動支付帳戶,其中十二歲至十七歲的未成年人,如已開通實名帳戶,可登記其本人帳戶享受優惠。轉移優惠及未成年人登記後,需到金融機構提交授權文件及身份證等文件作核實。
優惠轉移方面,按照規定,同一居民的電子消費優惠最多八份,即最多可注入其他七人的電子消費補貼,每天使用的啟動金上限則根據餘額遞減,舉例若結餘介乎三萬五千零一元至四萬元,即包含八份的優惠,每天使用上限亦為八份,即二千四百元;若結餘介乎一萬五千零一元至二萬元,即包含四份優惠,每天使用上限亦為四份,即一千二百元。
如選擇“消費卡”方式,登記時在輸入個人資料後,可直接揀選消費卡。如已遺失,需先報失,再登記補領新卡。如從未領取消費卡,可登記領取新卡。新生嬰兒亦可於辦理身份證時,一併申請領取新卡。補領及新領消費卡,可親身或委託他人代領,手續與去年相若。
政府稱,參與計劃的各金融機構,近日已宣佈加推“移動支付”優惠活動。居民於登記前,請細閱各優惠方案及各移動支付的操作細則。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及消費模式,謹慎揀選其中一種“移動支付”或“消費卡”以享用優惠。
手機支付消費卡二選一 轉移優惠同帳戶可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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