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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的打工皇帝

2021-05-08 06:35

    “無薪”的打工皇帝

    動員老中青百多藝人製作半小時笑談節目,是今天流行的演藝風格;悼念李我更別具世紀意義了,只因他的藝術風格:一腳踢的表表者。

    一九四五年秋,李我走難到廣州,在“海角紅樓”泳棚酒樓演文明戲。自編、自撰曲、自畫宣傳廣告兼做班主,每晩演四小時,結果引起某電台節目主任注意。那時廣州有十個電台,只有一個“講古陳”,專講《七俠五義》之類中國古典名著,風靡萬千聽衆,亟需多一位講古佬抗衡。

    “當日見工,徒步由城裡到西關。”李我生前自述:“到了電台,方知一至三樓原來是國民酒家,電台設在四樓和天台。我對台長坦言不想講古,我想講今。講我自己寫的現代背景的故事,不想講別人的舊東西。”

    “給你半小時”,即席廣播出街《黃金償薄倖》。故事由《王魁與桂英》改編的舞女與大學生故事。“試音時,一張嘴分飾男女主角,還扮埋效果聲,發揮了一腳踢專長。由於劇本自己寫,人物扮相動作了然於胸,聲演細緻傳神。”

    那電台只有一間播音室、一間控制室和十多人,收入靠廣告,一直處於吊鹽水狀態。李我自詡:“只消一個月,《黃金償薄倖》已震撼全城,廣告商爭相買時段,節目增長到一小時,再加到兩小時,每隔十分鐘便賣廣告。”一年後,每日中午十二時半,當年的廣州,由西關到東山,“全省城的電台就只得李我一把聲”。

    “你合約已滿一年,沒法再請你了。”台長為何要炒李我?“你現在聞名省港澳了。給你月薪八十萬大洋(當時約合六十港元),就算加到八百萬,你也不屑,外面已有千萬元請你。”

    “只要夠錢食飯,我情願繼續留下,報答你這位伯樂賞識!”既然這樣,“下個月你沒有薪金!”

    分賬!“廣告費每段八百六十元,十段八千六,你佔三成。”原本六十港元月薪,一下子成了月入十多萬港元的打工皇帝。獨腳戲有料,更勝百鳥爭鳴。

    (天才鬼才人才話李我 · 五之二)

    高  梁

澳門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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