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長壽大馬路一棟大廈的後樓梯間,本年3月開始被人先後5次縱火,燒毀照明燈、指示燈、垃圾桶、通告紙及雜物等,附近墻身被燻黑及有部份光纖損毀。司警調查後,發現至少4宗縱火案與一名居住於上述大廈的翁姓17歲男學生有關。經將其帶返警局調查,該名就讀於北區一間中學的初中生承認因為父母離婚及學業壓力,感到不開心而縱火減壓。
案情指,本年3月9日、11日、14日以及本月16日,消防局先後接獲長壽大馬路同一棟大廈的6樓、8樓及10樓的後樓梯間懷疑被人縱火,分別有指示燈、照明燈、兩個垃圾桶、3張通告紙以及一些雜物被燒毀,後樓梯間的牆物亦被燻黑,以及在墻身上的部份光纖亦有被損毀的痕跡,所幸事件中無人受傷。由於起火原因有可疑,消防遂將事件交由司警局跟進調查。事發大廈的管委會表示追究責任的同時,還向警方透露今年3月5日亦曾發現大廈6樓有雜物被燒毀,但當時沒有意識到事態嚴重因此並未報警。
司警接手調查,最終成功鎖定目標,前日下午在上址7樓一個單位將翁某帶走協助調查。他供稱對於父母離婚一事而感到不開心,加之學業壓力大,因此購買打火機縱火,聲稱見到火光可舒緩壓力。經調查,翁某的父母已離婚逾兩年,他目前與父親居住於上址,並無吸煙的習慣。大廈管委會正點算具體損失,案件仍有待進一步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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