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巨災保險續推符條件政府資助五成
【本報訊】特區政府今年繼續推出“中小企巨災財產保險”及“中小企巨災財產保險資助計劃”,下週一起分別接受投保及申請。保險計劃與去年一樣,不設自負額及貨物賠償限額,並為未曾索償的商戶提供續保保費折扣,同時也將繼續提供保費資助安排,以推動有關保險更普及化,及更切合本地中小企業所需。
“巨災保險”及“巨災保險資助”於二零一九年推出至今踏入第三年,目的是協助解決一些特別在低窪地區的中小企,在嚴重颱風及風暴潮期間,商業財產不受保險保障的問題。
巨災保險以統一保單為中小企在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信號,或紅色風暴潮或以上警告時,所遭受的商業財產損失提供保險保障,並為合資格中小企提供保費資助。以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企業參與的模式,透過政府有條件的財政補貼購買商業保險,發揮巿場機制為企業分擔災害風險的作用。
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合共發出了三十七張保單且成功獲批資助,投保行業包括飲食業、零售業、海味批發及電器批發零售業等。
中小企可透過繼續參與的四間本地保險公司,為每一營業場所投保一份巨災保險,保險金額可選擇十萬元、二十萬元或三十萬元,對應標準保費為二萬五千元、五萬元及七萬五千元;未曾索償的續保商戶可繼續享有保費折扣,第一年續保可享兩成的折扣優惠,第二年為兩成五、第三年為三成、第四年或以上為三成五。藉以鼓勵商戶持續投保,以管理自身風險。
同時,特區政府繼續透過“工商業發展基金”,為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提供總標準保費的五成,或上限三萬元(以較低者為準)的“巨災保險資助”,以提高中小企投保的意願,並減輕中小企投保巨災保險的經濟負擔。保險公司可以代收及轉交資助計劃申請文件,以方便有意投保的商戶“一站完成”購買巨災保險及申請資助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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