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涉及 2021年新城 A區 5,254個單位經屋今日(14日)起接受申請,截至下午 4時,房屋局共收到 10份經屋申請表,均為電子申請,其中 6份需要補交文件。 房屋局舉辦經屋申請講解會社團專場,希望讓社團了解過後能解答其他市民諮詢,約 50人出席。社團代表主要關注經屋申請資格、收入計算。 房屋局經濟房屋及援助處處長繆燦成表示,申請人須至少有 183天身處澳門,獲分配單位後,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如居住不足 183 天而沒有合理解釋,可被科處單位最初售價 5%至 15%的罰款,以至可被解除預約買賣合同。 房屋局公共房屋廳廳長陳華強稱,若經屋申請人任職的公司倒閉,無法出具每月收入證明,申請人可如實填寫和申報,並交齊倘有的資料,例如是任職時簽署的合同等,當局亦會核查申請人的社保記錄、是否近期失業等。 (郭錦冰 雷翠雲) 發佈時間:2021-07-14 17:00:50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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