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被奪立會參選資格
三組別提出異議遭駁回
最遲今日可上訴至終院
【本報訊】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有三份候選名單受託人提出的異議,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表示,已按選舉法規定作出處理,經分析後,選管會認為候選名單受託人提出的異議理由不成立,並有充分事實證明相關參選人曾作出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為,選管會駁回該三份異議。
提出異議的三個直選參選組別,包括「民主昌澳門」參選人鄭明軒、吳國昌、梁博文、鄒有安、江洵美;「學社前進」參選人蘇嘉豪、陳樂琪、黃業波、李珈瑾、陳偉全;「新澳門進步協會」參選人陳偉智、李國強、張偉傑、陳而峰、謝朗璣。
選管會昨日通知上述的三份候選名單受託人有關決定,並於下午在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大堂張貼載有全部被選管會接納的候選名單總表。根據選舉法規定,有關候選名單受託人可於上指總表張貼日後一日內(七月二十二日),就選管會對異議所作的決定,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
按全部被接納候選名單之總表所載,直接選舉的候選名單為十四組共有一百二十八名參選人;間接選舉方面,五份候選名單共有十二名參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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