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認定六人曾參與非法集會
反對“一國”等同否定“一國兩制”
【本報消息】終審法院對參加第七屆立法會直接選舉無被選資格的三組候選名單中的首兩位參選人作出的行為概況分析,認定他們至少都參與了支持“六四”集會及/或《零八憲章》及/或“茉莉花”活動的事實。
終審法院裁決書中指出,一如選管會所言,中央政府已將“六四”事件明確定性為有組織、有預謀的政治動亂,目的是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推翻中央人民政府,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國兩制”是中央治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基本制度,“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一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對“一國”就是對“一國兩制”的否定。歷次圖片展及“六四”集會的主題皆一脈相承,顯示長期以來“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追究屠城責任”為“六四”系列活動的主要目的之一。
上述參選人組織和參與“六四”系列活動,發表支持“六四”活動的言論、舉辦和參與追悼劉曉波和展示支持《零八憲章》以及支持顏色革命的行為在本質上構成對“一國兩制”的衝擊和破壞,實屬“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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