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出軌吳亦凡
楊穎告造謠者勝訴
昨日,據內地傳媒了解到,在北京互聯網法院公佈一則Angelababy(楊穎)與張榮翠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勝訴的判決書。判決書顯示,公衆號“新娛小王子”爲了流量收益進行牟利,獲取商業資源,長期不斷編造有關Angelababy的不實內容,對Angelababy名譽權造成很大損害,因此Angelababy怒而起訴,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十五萬元,還有精神損害撫慰金二十萬元。
案情顯示,該公衆號就曾造謠Angelababy和吳亦凡的緋聞,說Angelababy在錄製綜藝時曾出軌吳亦凡,還有一次是爆料Angelababy深夜和吳亦凡約會,但其實均爲謠言。最終法院判決Angelababy勝訴,要求被告公開道歉,並且賠償Baby精神撫慰金五萬元和合理維權支出一萬元,合計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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