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應急協調中心宣布,放寬逗留香港非居民外籍人士入境限制,下週三(15日)起允許入境前 21天未曾到過內地、澳門或香港以外的地方的 5類非居民外籍人士申請入境本澳,最快 9月 20日可以入境,入境後仍須隔離14天。 這 5類的“非居民外籍人士”分別是已取得澳門有權限機關發出的居留許可人士;已取得澳門有權限機關發出的外地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或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的人士,及其取得逗留特別許可的隨行家屬;澳門居民的配偶或近親;來澳參加重要商務、學術或專業活動的人士;已獲澳門高等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 這 5類人士需要符合條件才可申請入境,12歲或以上的申請人必須出示香港特區政府認可的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程序,或出示不適合或不必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醫生證明;獲豁免人士入境時仍須出示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境後仍須接受 14天醫學觀察。澳門居民的配偶或親屬的入境申請需由澳門居民提出。來澳參加重要商務、學術或專業活動的人士須由澳門的機構或企業作出申請。(郭錦冰 黃翠婷) 發佈時間:2021-09-09 17:28:10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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