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司法援助制度出台 8年,律師洪榮坤認為當中對申請人可支配財產上限應適時調整。 司法援助制度中,申請人可支配財產上限為 32萬元,洪榮坤認為以現時一般人的收入較難符合有關規定,他指出本澳一直存在法律滯後,涉及民生及經濟的法例應適時調整,建議當局可透過行政法規對法援中規定可支配財產的金額作調整。 洪榮坤指出,法援給予律師的報酬雖然多年未有調整,但他認為參與法援是律師的義務,報酬不是最主要的考慮,很多時有律師出現推卻案件的原因主要為求助者與律師出現矛盾。 (袁錦揚 雷翠雲) 發佈時間:2021-09-16 13:26:33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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