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城規會全體會議討論 11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只有1份政府工程規劃,計劃興建變電站和輕軌變電站,草案已是第 2次提交,地段位於新城A區 A7一幅 2,209平方米土地,草案只修改最大許可地積比率建議改為 4.5。在第 2次收集意見期間,只收到 1份公眾意見,意見認為地積比改動未見充分解釋,同時認為在未有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前,在新城 A區提出規劃條件圖草案不符合城規法行政程序。 餘下 10份私人工程提交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有一半草案地段屬於新馬路區都市規劃範圍,其中 1份草案位處新馬路,屬文物保護區內;亦有 1份草案地段位處東望洋燈塔周邊保護區;另有1份草案亦涉及氹仔官也街。(謝娜娜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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