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擬修改國安法 賀:必定嚴謹諮詢
【本報訊】特區政府計劃明年提交十七份法律提案,包括修改國安法、制訂特區保密制度、檔案法等。行政長官賀一誠表示,國安法自二零零九年頒佈至今逾十年,國際形勢、地區安全要求等出現變化,亦有好多新的規範,所以政府會適當修改。他強調,修改國安法必定嚴謹,離不開刑法,並會進行諮詢。
特區政府計劃明年度向立法會提交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行政長官賀一誠在施政報告中指出,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廣大居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更是責任和義務所在。澳門特區堅持 “總體國家安全觀”,全面落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鞏固愛國者治澳的良好局面,進一步完善愛國者治澳原則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賀一誠在記者會上表示,修改國安法必定嚴謹,離不開刑法。他稱,刑訴法內對國安有不少細化條文,會在法案再次引用相關條文。原法案定義比較概括,現時世界形勢已有變化,澳門國安法需要與時俱進配合,因此修法會清晰法案定義,避免混淆。他又稱,修改國安法應該會諮詢,相信保安司司長會做有關工作。
除了修改國安法,賀一誠指出,特區政府會推動完成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亦會確定完善反恐法的立法方案。亦會加強國安執法,包括優化專責單位運作,持續完善國安執法機構和反恐單位的內部管理和執行機制等,又會加強與內地,特別是大灣區城市的聯繫和合作。特區政府亦會強化和拓展國安宣傳教育。
施政報告提到明年會提出多份涉及金融領域的法律提案,包括修改金融體系法律制度、修改發行貨幣制度。民生法案則包括制訂處理樓宇滲漏水法律制度、夾屋法律制度、公共泊車服務制度等。涉及衛生醫療的則包括醫療輔助生殖技術制度、離島醫療綜合體管理制度。
特區政府明年度亦計劃提出的法案還有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人才引進制度、動物診療法、建築業職安健法律;又會修改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制訂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以及武器及彈藥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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