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專用場地助殘疾人運動
李良汪促優化無障礙設施
【本報消息】十二月三日是“國際復康日”,旨在傳遞“均等機會,全面參與”的訊息。議員李良汪認為,特區政府近年在支持殘疾人士康復及融入社會的工作上雖然有一定進展,但不少殘疾人士在參與及融入社會過程中仍遇到不少障礙,包括交通出行及參與體育等方面,他促請政府落實支援殘疾人士出行及參與體育。
李良汪引述有肢體殘疾人士反映出行需以輪椅代步,但現時本澳並非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均設有無障礙設施,在上落或出入時仍需他人協助,而且巴士站設置亦未有無障礙人士通行的設計配套,往往需自行移至車道候車以便上落,除影響輪椅使用者出行,更對人身及交通安全造成隱患。
李良汪書面質詢當局未來政策方向是否仍以“讓殘疾人士自由進出所有建築物和使用公共交通服務”這目標推進,對於《二○一六至二○二五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文本有關“無障礙通道設施和交通”的長期階段提及,“總結指引執行的經驗,研究透過修法、立法或其他方式要求全澳工程必須遵照《澳門無障礙通用設計規範指引》進行設計及建設”,要求當局交代現時有關工作進度。
另一方面,特區政府於一六年正式實施新修訂的《高水平體育賽事獎金頒發規章》,劃一殘疾人體育與健全人體育的獎金金額,體現出體育的公平原則、認同殘疾運動員所作出的貢獻。然而,現時本澳在殘疾運動員專用場地及專職教練方面遠遠落後於鄰近地區,窒礙本澳殘疾運動發展步伐,同時對殘疾人士發揮自我、投身體育、融入社會造成影響。
完善殘疾運動設施
李良汪促請當局交代未來在推動殘疾人士參與體育運動方面會否持續加大資源投入,撥出或提供專用場地作為訓練場所,並增聘專職教練,優化軟硬件設施,真正落實支持殘疾人士參與體育活動,積極融入社會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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