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署衡工量值審計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山項目,發現子公司澳中致遠在作出重大投資決策時,忽視潛在的法律風險,以“先租後買”方式簽約租賃當地沒有房產證的會議中心十八年,但一直無法辦理消防許可及驗收手續,目前只有一層以試營運方用作青年創新創業孵化。審計署又發現澳中致遠沒有經過深入、充分而全面的考量,出資創建特殊金融公司,但運作一年後虧損接近一半資本,需要再注資,合共涉及四千八百萬澳門元。
審計報告揭示該公司在投資決策、成本控制、管理常識、內部監督等具體問題。報告顯示,澳中致遠二零一六年計劃以三億零六百萬元購入中山樓高四層的火炬國際會議中心,打造粵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葡語國家商品集散地、澳門特色產品中心等,但澳中致遠即使知悉欠缺房產證,二零一八年仍以 “先租後買” 策略簽約租賃會議中心十八年,月租每平方米四十二元人民幣。
報告指出,租賃前,母公司澳投公司曾提醒做好盡職調查,但澳中致遠只委託第三方對會議中心作估值。由於欠缺房產證,會議中心二層及三層空間至今無法經營,雖然第一層以試營運方式用作青年創新創業孵化,但裝修後亦因欠房產證一直無法辦理消防許可及驗收手續,保險公司可拒絕賠償火警等事故,若有相關嚴重事故,負責的主管人員或需承擔刑責。
審計報告批評,澳中致遠作為公共資本企業,明知會議中心一開始已存在法律風險,但仍然決定簽署框架協議,更安排政府領導為簽署儀式站台見證,且跟進工作成效不彰,亦錯失了及時糾正或從長計議的最佳時機。
審計署又發現,澳中致遠沒有經過深入、充分而全面的考量,出資創建特殊金融公司,但運作一年後虧損接近一半資本,需要再注資,合共涉及四千八百萬澳門元。審計報告指出,澳中致遠本來專責中山市與澳門區域合作,管理上並不適宜參與特殊金融領域的機構,在專業知識不足下,澳中致遠難以有效掌握項目。
澳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一間享有政策、資金、公司制度上種種優勢的公共資本企業,截至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公司獲得六次增資後的資本額為九十二億八千五百萬澳門元,而用作投資的總額為八十九億六千四百萬澳門元,其中橫琴產業園項目佔八十億七千四百萬澳門元,中山項目金額八億九千萬澳門元。
就審計報告,經濟財政司司長對此表示高度重視,已指示“澳投”加強對其子公司“澳中致遠”進行監管,切實跟進審計報告提出的意見。對於有關工作項目引伸出來的問題,務必作出妥善處理,理順業務劃分,做到各施其職。
同時,遵照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作出的規範指引,優化“澳中致遠”管理及運作,提高決策程序的專業性及嚴謹度,更好善用公共資源。
審計報告轟「澳中致遠」
無房產證存風險續投資
欠知識搞金融損手爛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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