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涉及貿促局投資移民弊案的商人吳國壽與妻子伍淑華上訴至終審法院,仍被判敗訴。 吳國壽與伍淑華一審被判犯罪集團罪及偽造文件罪成,分別判囚 18 年及 12 年,2 人早前向中級法院上訴已被駁回。 終審法院在裁決中逐一反駁吳國壽與伍淑華的上訴理由,對於他們稱不可能僅靠 2 人組建犯罪集團,偽造文件亦不符合犯罪集團專有犯罪目的,終審法院並不接納,因為認定存在犯罪集團的個數只需 2 個人,另外,刑法典規定本身僅要求集團活動是實施犯罪,沒理由裁定偽造文件不符合犯罪目的。 (梁舒婷 林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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