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澳警方破獲一個電騙集團並揭發用新手法,除指事主在內地涉刑事案,還會安排成員印製偽造的“拘捕令”,親赴澳門交予事主,最少六人中招損失一千四百六十六港元。兩地警方拘捕三人,其中被司警拘捕的一名女大學生,其本身亦收到類似電騙,因無錢支付“罰款”,反被集團利用開設銀行帳戶接收及轉移騙款,同時協助印製“拘捕令”。
在澳門被司警拘捕的女大學生姓余,二十一歲,香港人,就讀本澳某大學;涉相當巨額詐騙、清洗黑錢送交檢察院處理。香港警方拘捕的兩名港男分別姓甄(二十七歲)及姓洪(六十八歲)。
案情指,一名本澳女子(事主)去年九月二十九日,手機接獲自稱“澳門銀行職員”來電,指其在北京朝陽區某珠寶店刷卡消費出問題,欠款一萬八千元人民幣,女事主否認刷卡,電話便先後轉線至北京“公安”及“檢察官”等,指她資料可能被盜用,並在內地涉非法集資及洗黑錢。“檢察官”其後安排一名“澳門廉署職員”在本澳親手送交一份印有女事主資料的內地“拘捕令”。女事主信以為真,按指示購買一部新手機,下載某“安全防護程式”,輸入其所有的銀行帳號及密碼。女事主之後一直等消息,至近日向家人提及事件才覺受騙,立即登入網上銀行發現已被改密碼,查詢銀行才知有一千三百七十九萬港元被提走。
司警本月十日接報調查,發現由去年十一月二十日至本月七日,有二十五筆交易由女事主上述帳戶,轉帳到涉案余女的本澳帳戶,合共一千二百六十多萬港元,該筆款項再轉到四個香港帳戶。司警其後透過銀行止付機制,成功止付當中六萬港元,香港警方得悉事件,與司警聯合調查,發現涉案集團還涉另外五宗同類騙案,涉款八十七萬港元。前日兩地警方採取行動,香港警方拘捕甄某及洪某,兩人負責收取及轉移騙款。司警於關閘拘捕余某,其否認犯案。
調查發現原來余女曾在去年九月底收到同類的電騙,被要求支付二十三萬元人民幣“罰款”但無錢,反被電騙集團利用作為“案件協助專員”,除在本澳開設六個銀行帳戶,去年十月至十一月還在家中按指示印製上述的偽造“拘捕令”,再交予“澳門廉署職員”。司警在余女住所起出五張銀行卡,一部手機及一部打印機。兩地警方正追緝集團主腦及騙款的下落。
港澳警破電騙集團
拘兩男及一大學生
新手法親交「拘捕令」
六人中招失千四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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