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涉嫌行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林偉,她的妻子不服初級法院宣告沒收夫婦名下 2幅土地,中級法院在上訴案中裁定把案件發還初級法院,改以合議庭方式處理。 林偉 2006年向歐文龍承諾,把阿婆井 2幅土地交換主教山土地興建別墅,別墅日後會送贈給歐文龍,換取歐文龍處理其他申請的照顧和好處。初級法院獨任庭於2020年決定把2幅土地收歸特區所有。但中級法院指出,按刑事訴訟法典,初級法院合議庭判處林偉有罪時,應一併處理與案有關物件。 另外,案件判詞顯示,林偉於2011年被判處 8項行賄作不法行為罪、4項由濫用職權罪改判的行賄作不法行為罪,由於林偉缺席審訊,案件一直沒轉為確定,這些罪名的刑事責任已於2018年 3月因追訴時效屆滿而消滅,另 1項清洗黑錢罪的刑事責任亦因同樣原因在 2020年 3月消滅。 (林智文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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