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本澳將劃分為 18個分區,其中都市性地區分為居住區、商業區、工業區、旅遊娛樂區、公用設施區、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以及公共基礎設施區 7類用途。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強調,旅遊娛樂區是總體城規的分類,不代表一定設有娛樂場,至於哪些地方可設置娛樂場,是由特區政府及相關主管實體研究審批,不可隨便設置,政府早前亦表明控制博彩業的發展規模,整體是與總體城規的原則一致。 工務局副局長黎永亮表示,土地分類及用途行政法規是配合總體城規的工具性法規,旅遊娛樂區可設置酒店業、輔助設施及博彩娛樂場,至於具體設置地方由相關部門和法規訂定,總體城規沒有“定到咁細”。 至於早前有意見質疑將全澳劃分 18個分區的名稱。黎永亮稱,18分區是是基於統計上制定,分區名稱不影響市民日常生活的名稱使用。 (黃翠婷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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