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執行諮詢擬拆分
另設消保權益公共諮詢組織
【本報消息】議員林宇滔書面質詢消委會新組織法等相關配套法規進展,消委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回覆稱,特區政府正加緊整體修訂消委會的組織法,包括將現時的諮詢職能分離,另設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公共諮詢組織。
調查油價加快減慢
林宇滔書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已生效,質疑相關配套行政法規為何仍缺位,又認為當法律生效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公共諮詢組織”仍未成立,是否意味着消委會無法依法履行“消保法”第二十條所賦予的調查價格形成機制的權力,並關注當有關諮詢組織成立後,消委會會否盡快啟動對本澳燃料市場啟動價格形成的調查及研究,回應社會長年對本澳燃料市場“加快減慢、價格高度相近”的質疑。
黃翰寧回覆指,“消保法”於今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該法律已賦予消委員會監察及科處罰款的職能。他稱,關於“消保法”第二十條“收集商品及服務的資訊”的規定,並非針對某一特定行業,其立法目的是當市場上懷疑出現價格強烈波動或不合理高企的情況,法律賦權消委會向生產商至經營者取得各個經營環節的價格形成的資訊,並向特區政府提交研究報告, 透過較全面的數據基礎,以供特區政府制定相應的政策和行政措施。
他指出,為履行法律賦予消委會的職責,行政長官已透過第五六/二○二一號行政命令,修改六月一日第一/九八/M號法律第三條第一款所指附表有關消委會人員編制,增設“督察”職程,以便消委員會履行相關職能。
普法宣傳設立專網
自“消保法”公佈後,消委會一直致力普法宣傳工作,並設立專題網頁,集合有關法律條文的所有資訊,包括簡介、常見問題、合同及收據範本、宣傳資料(圖文包及宣傅短片)等。
此外,消委會至今已經與業界及社團進行超過三十場有關普法方面的交流會及宣講會,於各市政公園擺放臨時攤位及巡迴展,向公眾宣傳“消保法”,以及派員到全澳各區,至今已走訪接近三千三百間次經營者進行普法宣講等。消委會將會切實履行“消保法”所賦予的職責,並持續透過普法宣傳活動,期望透過宣教以提升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意識, 協力創建健康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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