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法規今生效
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公佈若干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二/二○二二號行政法規,修改第二一/二○○一號行政法規《海關的組織與運作》,自公佈翌日起生效。當中修改的內容主要包括:“資訊通訊廳”改組為“科技管理廳”,並增設“科技設施及設備處”;增設“船隊支援處”及“新聞及公共關係處”。
第三/二○二二號行政法規,《獄警隊伍人員的開考及培訓課程制度》,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行政法規訂定和規範進入獄警隊伍職程及其晉級的開考運作,以及有關培訓課程的制度。
第四/二○二二號行政法規,《二○二一/二○二二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自公佈翌日起生效。當中的內容主要包括:每名學生的學費津貼金額根據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學費確定,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維持八千澳門元,小學、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維持六千澳門元;另外,每名學生的學習用品津貼金額為定額,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一百五十澳門元,小學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四百五十澳門元,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七百澳門元。
第五/二○二二號行政法規,《防疫接種制度》,自二○二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該行政法規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制度。當中的內容主要包括:個人接種手冊得以數碼格式或紙本發出,又或以該兩種方式一同發出;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免費接種防疫接種計劃的疫苗,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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