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文化局表示,趙家巷 24 號私人建築並非被評定、待評定或位於緩衝區的不動產,不適用於文遺法中特區政府行使購買優先權的規定。 議員林宇滔書面質詢收購趙家大屋審批估價機制。文化局回覆時指出,趙家大屋主要由趙家巷 24 號私人建築(少部分)和 26號國有土地(大部分)組成,當局曾就支援修復趙家大屋諮詢文遺會,委員會建議整體取得大屋的業權作修復和活化,局方汲取意見後委託財政局及本澳 4間公司估價,並以此與業權人協商。財政局去年 (2021年)底取得趙家巷 24號不動產的業權,並在近日完成移交文化局使用及管理的程序;至於趙家巷 26號的轉交程序仍在開展,當局將按原計劃,在完整取得趙家大屋的使用和管理權後,參照荔枝碗船廠片區、益隆炮竹廠及永福圍等活化項目公開資訊。 文化局又稱,考慮社會大眾對文遺會及相關資訊的關注,當局會後將向傳媒介紹會議內容及發放資訊,亦正籌備建設專頁,讓公眾掌握及瞭解相關工作。 (鄭裕華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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