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外僱及家屬 下週起可經內地來澳
【本報訊】經考慮本地居民的實際需要及評估相關國家的疫情風險和變化後,新冠病毒應變協調中心宣佈,自下週一零時起,根據行政長官有關批示規定禁止入境但具有下列任何一項條件的人士,可在遵守其它入境條件的前提下,毋須獲得衛生局的事先批准而由中國內地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
措施適用對象包括,(一) 持有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或「以工作為目的之入境憑證」;(二) 持有由勞工事務局發出的「專業外地僱員聘用許可」及治安警察局「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申請初審通過的「申請文件回執」;(三) 持有專業外地僱員家團成員的「逗留特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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