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議員黃潔貞口頭質詢加快解決樓宇滲漏水問題。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稱,特區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 《處理樓宇滲漏水法律制度》法案,透過創設新的、具針對性的法律機制,嘗試解決在樓宇滲漏水方面存在的“檢測難、入屋難、維修難、追討難”等問題。他稱,法務局已擬定法案的初稿,下月 (9月)將聽取專業團體和社會人士的意見和建議,會按計劃在今年 (2022年)第 4季提交立法會。 張永春指出,樓宇滲漏水問題長期困擾受影響的市民,雖然大部分個案可透過鄰里協商方式解決,但當懷疑引發滲漏水的單位空置,或業主拒絕溝通合作時,受影響住戶只能訴諸法院。相關法案建議住戶可委託其他合資格檢測機構或專業人士檢測,檢測報告可作必要仲裁或者司法訴訟之用,同時建議滲漏水的必要仲裁裁決,具有等同初級法院判決的執行效力,尤其要求敗訴方在期限內開展滲漏水的維修工程,以及作出相應賠償。 (郭錦冰 何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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