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本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探討修改《國安法》,有聽眾提出“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已生效,為何修改國安法仍要引入 “情報通訊截取”措施。 出席節目的司警局局長薛仲明表示,通訊截取法律制度是賦予當局在偵查過程中蒐集證據;而“情報通訊截取” 是預計國家安全受到威脅,而這些威脅極具隱閉性,有關措施是預防性的情報蒐集。薛仲明表示,當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發生後,對國家或特區的傷害是無法彌補,不少國家也有採取“情報通訊截取” 第一時間阻止禍害發生,使破壞減至最低。 亦有聽眾關注本澳的反間諜工作。薛仲明表示,2020年司警局修改了組織法,設立專責調查國家安全案件的部門,包括行動支援、情報分析、案件研判、協助後勤等工作,相關人員也受過反情報、 反間諜、反截取等專業培訓,希望市民放心。(廖冬韻 劉寶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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