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城市規劃委員會退回光復圍的規劃條件圖草案。 草案要求建築物須保留臨街立面及屋頂特徵,不得增加高度。文化局代表在會上表示,光復圍已有逾百年歷史,屬南歐葡式風格裝飾的圍里建築,與傳統圍里風格不同,且布局完整,亦與內港歷史息息相關,對研究澳門歷史文化和城市變遷具一定價值,因此文化局提出保留臨街立面及屋頂特徵,強調主要從文化範疇考量,僅為參考因素。 多名委員發言。委員譚志煒認為,文化局的非強制意見令發展商失去活化建築物的能力;委員陳榮基質疑限制建築物高度的理由,認為“只是修修補補沒有意思”;委員盧俊宇亦建議考慮放寬高度,允許發展商在保留建築立面和屋頂同時再向上發展;委員蕭志泳認為,若要保留立面重建,所需費用不少,希望當局合理平衡活化及保育;委員黃國基認為,要保留特色建築群,不能單靠發展商,政府亦應互相協調。 城規會主席、工務局局長黎永亮表示,相關規劃條件圖將交還政府補充分析。 (鄭裕華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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