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泰國憲法法院裁定總理巴育的總理任期未滿,可繼續留任。法院在判決中表示,巴育的總理任期應從 2017年頒布新憲法開始計算。選舉委員會稱,最遲必須在明年 (2023年) 5 月 7日舉行選舉,意味若巴育再次當選,可以繼續擔任總理直到 2025年。 法院裁決前,有組織下午在曼谷舉行示威集會,警方派出多名警員在憲法法院附近戒備。 泰國反對派上月 (8月) 入稟憲法法院,指出巴育的 8年任期屆滿,必須下台。巴育在 2014年透過軍事政變奪權,同年起擔任總理,根據憲法規定,總理 8年任期今年 (2022年) 屆滿,巴育陣營認為,任期應從 2019年 6月大選、當選總理後才開始計算。泰國憲法法院在上月 (8月) 24日以 5票贊成、4票反對,通過暫停巴育的總理職務,巴育繼續擔任國防部長,總理職位由副總理巴威臨時代任。 (歐婉姍 林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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