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東區-2土地屬於都市性地區,可作都市化及建設的地區。區內共劃分 76幅建設地段,以 3條主要東西走向的綠化廊道劃分為 4個片區,包括北片區(片區號:A)共 14 幅建設地段、中北片區(片區號:B)共 17 幅建設地段、中南片(片區號:C)區共 28 幅建設地段,以及南片區(片區號:D)共 17幅建設地段。 東區-2土地發展利用需遵守現行的行政地役權及公用限制,包括航空役權和東望洋燈塔周邊限高,土地用途按《土地分類及用途》行政法規訂定。 東區-2總面積為 1.74 平方公里,其中H2類居住用地佔比 24.8%,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佔比 40.7%,以回應及落實宜居、宜行等多個規劃目標。東區-2亦會透過地下空間複合使用,達致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整合及串聯不同空間使用的效果。(黃翠婷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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