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破電騙集團拘四人
專呃本澳居民見面交錢
涉最少十九萬元緝在逃
【本報訊】有電騙集團涉用“猜猜我是誰”等方式專門向本澳居民落手,訛稱其親友在內地被捕,要求支付“保釋金”,更安排成員在本澳與事主見面交錢再轉帳回內地,最少四名居民中招,損失逾十九萬澳門元。司警接報調查拘捕四名集團成員,追緝在逃主腦等人及騙款的下落,不排除有其他事主受騙。
被捕四人分別姓黃,男,三十二歲,內地人,司機;姓倪,男,四十歲,本澳居民,司機;姓彭,女,三十五歲,內地外僱文員;姓阮,男,三十四歲,本澳居民,無業。分別涉詐騙、清洗黑錢、犯罪集團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本月九日下午,一名本澳男事主手機接獲來電,自稱是其“妻子”,由於聲線相似,男事主信以為真,“妻子”訛稱換了新電話號碼便掛線。翌日上午“妻子”再聯絡男事主稱在內地因事被“公安”拘捕,要求支付十萬澳門元的“保釋金”。因男事主的真正妻子剛好身在內地,故不虞有詐,立即提款,並按指示同日下午到板樟堂某銀行附近,將款項交予涉案的黃某,之後回家等消息。至前日,“妻子”再來電要求多付五萬元“保釋金”。此時男事主向家人提及事件被告知可能是詐騙,連忙聯絡真正的妻子,才知悉妻子無事。男事主於是報警求助,報稱損失十萬澳門元。
司警調查發現,黃某當日得手後再透過三名同黨(倪某、彭女及阮某),轉帳騙款到內地指定的帳戶。同時亦查悉該電騙集團,涉及近期另外三宗同類騙案,三名事主合共損失逾九萬澳門元,均是親自在本澳與騙徒交收。
上述四宗案件,其中三宗黃某有份與事主見面收錢。司警經分析鎖定目標,前日在南灣某酒店拘捕黃某,隨後在鏡湖馬路及渡船街等拘捕倪某、彭女及阮某。被捕四人稱互不相識,但承認受僱電騙集團犯案,其中黃某供稱收取九千五百元來澳接收事主的騙款,其餘三人收取三百元或五千元人民幣不等的報酬,負責轉移騙款到內地。警方正追緝在逃主腦等人及騙款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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