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破洗黑錢案拘九人
犯罪集團安排“車手”來澳
刷卡買金涉款近六百萬
【本報訊】有內地詐騙集團涉安排“車手”來澳,於兩間金行使用銀行卡刷卡買金,清洗犯罪所得的款項,同時招聘本澳居民負責帶路及接贓。集團一日內於兩間金行刷卡消費共五百九十二萬澳門元。司警接報調查拘捕九名本澳男女,追緝在逃主腦、“車手”及贓物的下落。
被捕的九名本澳居民包括六男三女,包括皇朝區某賣酒店舖姓陳的男東主(三十二歲);姓李,男,五十歲,賣酒店舖職員。其餘七人年齡介乎二十七歲至三十七歲,分別報稱無業、建築工人,其中兩人為夫妻。涉犯罪集團、清洗黑錢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今年三月中旬,司警接獲中區某金行報案,指早前接獲銀行通知有內地人利用內地銀行借記卡,到其銀行進行大額消費,用作清洗詐騙所得,銀行於是暫停支付部份的款項。司警經調查發現幕後涉及一個跨境犯罪集團。今年三月十一日,該集團安排四名內地“車手”來澳,先後於上述金行及北區另一間金行,利用上述方式刷卡共五次購買金粒、金條、金磚,每次買五十三至六十兩金,總額高達五百九十二萬澳門元。調查得悉,其中最少二百九十七萬元是內地刷單詐騙所得(五十五名內地人受騙)。集團同時還招攬本澳居民協助犯案。
司警分析後鎖定目標,前日早上採取行動,在本澳多個住所及店舖拘捕涉案的九名本澳男女,起出一百一十多萬元現金,四部私家車,一粒金粒。集團犯案手法迂迴,主要由兩名被捕的本澳成員,及一名在逃成員掌管銀行借記卡,陪同四名內地“車手”刷卡買金,接收黃金後會到附近交予另一名被捕成員,其後駕車運送黃金給另一層次被捕成員,最終到皇朝區的賣酒店舖交予被捕的陳某及李某。
被捕九人大部份拒絕合作,部份承認每次收取三千元報酬協助刷卡,但拒絕交代詳情。司警追緝在逃主腦、“車手”及贓物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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