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獲取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下稱“電消優惠”)的合資格澳門居民,如在今日或之前已全數用完電消優惠(包括啟動金及立減額),最早可於本週五領取及使用八千元的生活補貼,使用期至明年六月三十日。
政府表示,如居民透過移動支付工具領取電消優惠,生活補貼將在電消優惠全數用完兩個工作天後,且最早於十月二十八日,自動存入居民相關的移動支付工具帳戶內。存入後,居民將收到短訊提示。
如居民透過消費卡領取電消優惠,在電消優惠全數用完兩個工作天後,且最早於十月二十八日,可到全澳逾一百七十個拍卡加值點拍卡領取。需要注意的是,如曾自行為消費卡充值,必須將餘額用至十元或以下,方可拍卡領取。如“卡餘額”顯示超過十元,居民可到商戶消費至十元或以下,便可拍卡領取補貼。
生活補貼將沿用居民選擇領取電消優惠的相同方式發放,全程自動化,居民毋須重新登記。
電消優惠使用期至明年二月二十八日,在今年十月二十八日至明年二月二十八日期間尚未用完電消優惠的居民,可按自身的需要及習慣進行消費,享用剩餘的啟動金及七五折立減額優惠。生活補貼將在電消優惠全數用完兩個工作天後發放。
電消優惠使用期屆滿後,未用完的優惠款項將會返還特區政府庫房。於明年三月二日起,未用完電消優惠的居民可按上述在電消計劃所選擇的相同方式(移動支付自動注入或消費卡拍卡增值)領取生活補貼。使用消費卡的居民請注意,生活補貼拍卡增值的最後日期為明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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