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司公佈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總結報告,諮詢期內收集到近六千份意見和建議,整理出逾十一萬條意見,其中表示同意佔逾九成三,顯示今次修法獲得社會普遍支持。特區政府將根據公開諮詢意見和建議的分析結果,做好《維護國家安全法》修法法案的草擬工作,爭取早日完成,以便推進後續的立法程序。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特區政府就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至十月五日進行了為期四十五日的公開諮詢,期間透過新聞發佈會、界別及公眾諮詢會、專題講解會、電視電台時事節目、信函、電話、傳真或電子方式等不同途徑,廣泛收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公開諮詢期結束後,特區政府隨即進行整理分析及完成製作總結報告,現予公佈。
總結報告提到,特區政府從收集到的五千九百三十七份意見和建議中,整理出十一萬一千零四十九條意見。按意見的立場分類,同意意見佔百份之九十三點三七,不同意意見佔百份之零點四,其餘為其它和無效意見,顯示今次修法獲得社會普遍支持。按議題的關注度分類,除“生效日期”外,其它二十項議題的關注度相若,各佔總意見量介乎百份之四點九至百份之四點九四。
報告歸納諮詢期間收到的意見及政府回應。在完善“分裂國家”罪方面,政府指出,分裂國家犯罪型態隨時代發展呈現非暴力化趨勢,例如利用法定程序發動違憲“公投”,或以暴力相威脅達至分裂國家的目的,這些手段毋須付諸暴力,但對社會危害性絕不亞於暴力,故認同現行罪名有必要將非暴力實施犯罪的情況納入懲治範圍。
對於公眾及法律界均有意見認為要明晰國家秘密的定義及範圍,政府回應稱,“國家秘密”將由保密制度定義,有關制度已列入今年立法計劃,政府將於年內適時啟動相關立法程序。澳門特區亦高度重視數據安全問題,已開展相關前期研究。
至於有意見提出規定公務員聲明或宣誓擁護《澳門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區。政府稱,有關做法是各地普遍奉行的政治倫理,政府將在《維護國家安全法》中作出原則性規定,並按實際情況分別規範本地及外籍公務員。
報告又稱,絕大部份意見支持特區政府修法的方向和內容,充分體現了澳門社會各界“愛國愛澳”的深厚情懷,反映了廣大居民對維護國家總體安全的強烈意願。而極少數不同意意見,不排除是由於部份公眾對本澳法律,特別是刑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法制的不了解所致,特區政府將持續循不同渠道普法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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