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拱北地下商場者不申報最高判監半年
【本報訊】珠澳兩地先後出現多宗涉及拱北地下商場的新冠確診個案。新冠病毒應變協調中心再次作出提醒,因應疫情變化,已公佈自十一月十六日凌晨一時起,離開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拱北街道拱北口岸地下商場負一、二層不足五天的擬入境人士及已入境人士須如實申報,及遵守防疫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稱,擬入境人士在入境後須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直至離開風險區翌日起計第五天(集中隔離期不短於二天),並須在其後進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三天(健康碼為紅碼)。
已入境人士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健康碼變為黃碼,直至離開風險區翌日起計第五天;期間核酸檢測的規定為:立即接受一次核酸檢測,其後按照離開風險區翌日起計的第一、二、三、五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未如實申報者將可能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最高六十日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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