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行政公職局向公共部門發出指引,今日 (23日)起公務員本人、夫妻陪同年滿 65歳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接種第 4劑新冠疫苗,以及陪同未滿 18歲的子女接種第 3劑新冠疫苗,可合理缺勤 1天;而現有的公務員接種第 3劑新冠疫苗、陪同子女接種第 1至 2劑新冠疫苗、以及陪同長輩接種第 1至 3 劑新冠疫苗可合理缺勤 1天的措施,將於明年 (2023年) 1月 1日起終止。 行政公職局稱,公務員有責任配合衛生部門防疫措施,儘快接種新冠疫苗及加強劑,公務人員本人,以及夫妻陪同年滿 65歲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未滿 18歲子女接種新冠疫苗,往返接種地點及部門所需的時間可視為合理缺勤。(黃翠婷 林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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