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提醒,內地的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已於 9月實施,本澳企業應了解相關規定,確保依法處理涉及內地跨境的個人資料,避免數據不法出境。 評估辦法規範包括向境外提供重要數據,即一旦遭到篡改、破壞、洩露或者非法獲取、非法利用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經濟運行、社會穩定、公共健康和安全等的數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和處理 100萬人以上個人信息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以及自 2020年 1月起累計向境外提供 10萬人個人信息或者 1萬人敏感個人信息的數據處理者,應當向國家網信部門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 個資辦提醒,內地的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設立了半年的過渡期,如本澳的企業、機構訪問或調用設於內地的資訊設備系統的數據,應盡快檢視並做好合規審查,以符合相關的監管要求和法定義務。 (黃翠婷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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