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前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涉嫌非法經營賭博及洗黑錢的案件控辯雙方今日(29日) 開始結案陳詞。 檢察官表示,根據各證人證詞和司警調查搜證,包括案中第一被告周焯華的手機聊天記錄、監聽資料、太陽城公司系統、群組內容等書證,顯示賭底面的“營運部”、“主太營”是屬於太陽城,除定期會向太陽城匯報賭底面情況、分析“營運”盈利外,亦有證據顯示周焯華直接參與和允許經營賭底面,又批准賭客延遲還賭底面的欠款,其中涉及賭底面部分的 228次記錄中,周焯華有 14次給予指示;早在 2014年,周焯華已指示下屬把底數和面數分開計算;涉嫌食貨公司有 97間,當中 30間周焯華有佔股。 檢察官稱,太陽城集團是透過“主太營”、“營運部”實施賭底面犯罪活動,並提供相關系統優化工作,相信周焯華肯定知情,合理推論賭底面活動最高話事人為周焯華,賭底面一般的管理則是由案中第 5被告張志堅負責。 多名博企的代表律師在庭上分別發言均稱,有證據顯示案中被告以分工合作方式在博企實施賭底面活動,屬詐騙行為,令企業有損失,要求作出應有的補償。 (郭錦冰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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