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初級法院繼續審訊工務局2名前局長李燦烽、賈利安和商人貪污案,第4被告吳立勝在庭上回答檢察院主任檢察官黎裕豪提問稱,他與工務局前局長賈利安的妻子、案中第13被告李惠清認識,對方當時是做地產中介,有客人想買他的單位,李惠清會同他聯絡。吳立勝稱,李惠清介紹不少客人給他,包括內地客人,在售出有關單位後,會向李惠清支付佣金。 吳立勝稱,經李惠清介紹客人售出的單位,“至少有10個、8個”,亦包括車位。他又稱在澳門有很多物業單位,有人想買,價錢啱就會賣。他亦提到自己“鍾意買古董”,曾經試過在珠海收取賣出聖祿杞街的單位250萬元人民幣後,就買古董。 吳立勝稱等錢用時,會以較平價格出售單位,例如名門世家的單位9,000多元1呎,他會賣6,000多元1呎,又形容買家並非貴賓。至於南南合作項目,吳立勝稱,他的公司找到案中第1被告李燦烽做顧問,對方負責項目整個規劃、方案和文件來往。 吳立勝在案中被控黑社會、犯罪集團及清洗黑錢罪。(黃偉昌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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