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政府將重新檢視私人持有及使用武器的審批制度,並增加武器持有人須證明具合適身心和管理武器能力的規定。 行政會完成討論《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法律草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稱,現時規範武器及彈藥的法令已生效 23年,配合社會公共安全實際需要,因此重新檢視內容。 政府同時建議修改青少年參與體育射擊,從事押運業務的私人保安員持有及使用武器的規範,明確規定持有人義務及違反義務的相應處罰,另外,政府提出法案完善與武器有關的刑法規定,尤其是涉及武器販賣行為,以及在受酒精、麻醉藥品或精神藥物影響下持有火器等規定。(梁潔儀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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