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建築業職安健法案,建議建築工地和工程地點按工人數量設相應安全督導員或安全主任。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安全主任除了不能在同一地盤擔任其他職務外,新文本亦建議不能在另一地盤擔任安全管理人員、指定工程師等職務,政府希望能更集中做好施工安全。 她又引述政府代表稱,截至今年 (2022年) 10月,共有 3,100人完成安全督導員或助理建築安全督導員課程,但部分人並不是從事相關行業,目前具資格做安全主任等的本地僱員有 350多人,認為足夠,委員會並建議政府持續開辦培訓,推動更多居民報讀。 李靜儀又稱,新文本對較危險的工序,例如炸藥拆卸等,進一步提高違法罰則。 (梁婉琦 林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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