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以 27票贊成一般性通過工會法法案,另有 2票棄權。 有議員關注工會法的主要監管機構,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未來工會法通過時,勞工局將作為主要監管及審批部門。他指出,所有法律應適合本澳實際條件及經濟發展,制定一套具澳門特色的工會法,“對鞋要啱”,政府以此作為中心思想,亦會參照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做法。 對於勞工局與工會的關係,李偉農稱,法案賦予工會代表僱員解決勞資糾紛的權利,而過去多年近 93%勞資糾紛個案可透過勞工局或工會協調解決,7%透過法庭處理,反映勞資之間關係一直有機制協調。 在集體談判方面,李偉農稱,工會法公開諮詢期間,集體談判及集體協商議題沒取得社會共識,因此集體談判並非今次工會法的立法組成。 (李美琪 何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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