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首次細則性審議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管理制度法案。 法案列明醫學中心是由北京協和醫院負責營運及管理的公立醫療機構,而最高決策機關為策略發展委員會。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委員會關注北京協和醫院及策略發展委員會之間關係,兩者是否共同、合作管理或以其他方式管理醫學中心,希望政府進一步說明。 法案亦列明醫學中心受社會文化司司長監督,委員會關注相關監督權涉及哪些事宜;按照衛生局組織法,衛生局可對醫療機構行使醫療方面監管權等,將來有關當局是否可對醫學中心行使相關權力。 黃顯輝提及,不論法案標題或標的方面,委員會認為政府對醫學中心採用的名稱複雜,在中文及葡文表述的組成部分各不同,希望作說明;而政府在法案或其他法規多次採用有關 “北京協和醫院”表述,不少委員關注是否獲北京協和醫院准許使用或達成協議。 (李美琪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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