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西南寧一名男子近日為“辟邪保平安”,隨身攜帶子彈進站乘車,被行政拘留五日。
2月11日中午12時18分許,南寧鐵路公安局南寧公安處南寧東站派出所警員接安檢員報警稱,一名旅客隨身攜帶的粉色行李箱過安檢儀時發現一枚子彈。接報後,警員立即趕赴現場處置。警員現場檢查發現,該子彈結構完整,底火無擊針痕,為未擊發實彈。
經詢問,該男子覃某稱,其所攜帶的子彈為妻子梁某於今年1月26日贈予自己,用於“辟邪”。警員隨後向梁某電話了解到,該子彈是20年前朋友贈與,用於“辟邪保平安”,最近才贈予丈夫覃某。
南寧東站派出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以非法攜帶彈藥,給予覃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同時收繳其攜帶的子彈一顆。鐵路公安提醒市民,子彈屬於危險品,明令禁止帶入公共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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