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州市農業農村局今日公佈,番禺區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蘇某等五人因非法開採海砂被判處非法採礦罪,並追究賠償生態環境損害費用34.27餘萬元人民幣。這是廣州海洋綜合執法部門通過“兩法銜接”(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將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海警部門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首宗案件,為對打擊海域違法犯罪行為起到強有力震懾作用。
海砂作為第二大海洋礦產資源,不僅具有經濟效益,還有巨大的生態效益;非法開採海砂不僅涉嫌違法犯罪,還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三年來,廣州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組織全市海洋綜合執法隊伍多措並舉查處非法開採海砂案件21宗,處罰款235.8萬元,八名當事人被依法追究非法採礦罪並承擔刑事責任。
為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廣州支隊組織開展“靖海”“碧海”等專項執法行動,通過海上值守、夜間突擊、聯合執法、日常巡查等方式,加強南沙大橋、獅子洋、虎門大橋、洪奇瀝水道等重點海域執法巡查力度,重點打擊非法開採海砂行為。2020年至2022年,全市出動執法人員1.6萬人次、執法船艇2,938艘次,查處非法開採海砂案件21宗;其中三宗案件通過“兩法銜接”機制移送公安、海警部門。目前,八名當事人均已被法院判決為非法採礦罪,並追究賠償生態環境損失費共計85.84餘萬元。
違法開採海砂行為基本在夜間隱蔽作業,且執法碼頭常常被人盯梢。為有效查處違法行為,執法隊伍借助視頻監控系統和雷達光電取證系統等科技手段,發現線索後,及時採取靈活出艇、交叉執法、快速突擊等方式打擊盜採海砂行為。三年來全市海洋綜合執法隊伍共開展夜間執法巡查600餘次,克服夜間執法困難,有效遏制非法開採海砂行為。
同時,廣州支隊還縱向聯動省、市、區三級海洋綜合執法隊伍,橫向協同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海事、海警、公安等部門,跨市聯合東莞、中山海洋綜合執法隊伍,有針對性地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各部門間加強溝通協調,建立信息共享、案件通報等工作協作機制,形成執法合力,共同打擊違法採砂行為。三年來全市共開展聯合行動近2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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