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一名內地女子於2017年4月在本澳某賭場開設帳戶並存入80萬港元作為賭款,之後贏取八萬港元也存入同一帳戶,惟往後多年該賭博帳戶基本上沒有款項存取,引起賭場懷疑,於2021年對帳戶分析後,通知金融情報辦公室處理,再轉交司警跟進調查,揭發涉案帳戶內的款項相信是“黑錢”,涉案帳戶持有人為一名內地女子,昨(15)日上午經關閘入境時,被司警拘捕。
被捕內地女子姓譚,44歲,商人。司警落案控以清洗黑錢罪,案件今(16)日上午移送檢察院偵辦。
調查資料顯示,涉案譚女於2016年因在內地涉及層壓式有組織犯罪傳銷案件被判監五年,有關案件贓款涉及四千萬元人民幣,有關賭場帳戶的存款是涉案譚女在內地被判刑入獄前,即於2017年4月透過地下錢莊將80萬港元“黑錢”匯來本澳,之後譚女親自來澳到賭場開設帳戶再存入“黑錢”,欲以本澳賭場作為掩飾將“黑錢”“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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