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工務局前局長賈利安、李燦烽涉貪案今晚續審。控方指第四被告吳立勝涉行賄前工務局長賈利安的“蓮莖巷”、“聖祿杞街”不動產,分別以低於擬出售價400萬港元、低於市價約800萬的方式出售給賈的家人。辯方律師歐安利今日傳召第一太平戴維斯負責人評估物業在涉案2008、2009年的價值,低於控方認為的金額,控方則用財政局估價來反駁。
主任檢察官黎裕豪指出,財政局評估“聖祿杞街”不動產價值1,170萬元,“你評估370至480萬,差咁遠?”證人表示熟悉財政局運作,相信局方以商業舖價來估值,但沒有實地視察,不會知道該舖位無窗、無扣減地庫等情況。財政局工作繁忙,難到現場察看,該公司則經常做這件事,因為業主有機會“駁稅”。黎裕豪質疑如何知道財政局沒有實地視察?證人表示自己是估計的,黎裕豪即指“你憑空想像”。
證人回答律師蔡永昌表示,聖祿杞街附近的荷蘭園舖位,同一條街街頭街尾租值可相差約三成。評估舖位價值,最重要不是樓齡,而是看人流、向街面積,像涉案聖祿杞街舖位,“睇唔到入面”,其實和租寫字樓無分別。估價做法也不會將靜區“夾硬”放入“旺區”作比較。
再來是控罪指被告關偉霖、胡家儀、劉寶芳為了給予李燦烽因協助批准“TN20”及”TN24”項目合併發展申請的回報,於2017年12月透過劉寶芳借假兄長的名義,以約2,651萬元購買李燦烽持有的“名門世家”第9座22樓及23樓B座複式住宅單位,價值比2019年複式單位的售價,高出約505萬港元;與當時市價2,272萬港元相比,也高出約378.75萬港元。被質疑透過高價購入單位,向李燦烽輸送不法利益。
律師亦請證人分析這種估價方式有冇問題?證人指沒有做過上述單位的估價,但跌價似乎合理,因為2018年初政府推出非首置印花稅政策後,大單位價格開始下跌至今,18年跌幅約兩、三成,“(2019年)平咗幾百萬唔出奇”。他又不認同以控訴書的方式來比較單位價值,中間涉及大幅跌市,“冇人會咁樣做”。
主任檢察官蕭燕霞最後問證人和“名門世家”的關係?證人回答公司負責項目第一期的策劃銷售。蕭燕霞強調並非質疑證人的專業性,但認為要告知法庭。歐安利接著補問,證人回答時強調,這種關係並不影響其專業獨立性,否則往後難負責其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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