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澳門與內地駕照互認換領將於 5月 16日起生效,兩地駕照互認換領範圍包括澳門駕駛資格輕型汽車 B類、內地駕駛資格小型汽車 C1和小型自動檔汽車 C2。 交通事務局副局長李頴康表示,申請資格必須為澳門永久性居民,並持有效澳門輕型汽車 B類或以上正式駕駛執照,同時必須符合內地初次申領駕照的年齡和身體條件;而非澳門永久性居民,以及持學習駕照、暫准駕照及國際駕照人士則不具資格申請。至於內地居民只要持有內地小型汽車(C1)和自動檔汽車(C2)或以上准駕車型紙質駕照,便可以在期限內於澳門駕駛。 李頴康又稱,考慮兩地的駕駛安全和文化,當局將推出專題網頁和圖文包,宣傳澳門駕駛的安全指引。 (李惠珊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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