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稱,射擊總會向小組會提交意見,希望政府從促進本澳的射擊體育運動方面考慮,指出射擊遊樂牌照每年需繳付 2,000元,但自衛槍牌照只需 500元,希望政府考慮降低牌照費,吸引更多人參與射擊體育運動;並反映保安公司的槍牌以法人身份取得,但團體例如射擊總會卻不能持牌,必須以個人名義向當局領槍牌。 陳澤武又表示,法案建議治安警察局可拒絕批給准照許可理由包括曾因故意犯罪被判罪或科處保安處分,但指出現時部分犯罪有“洗底”,關注為何法案沒有權利恢復者除外的規定,希望政府解釋。 (謝娜娜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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