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完成討論修改公務員通則法案,今日(20日)簽署意見書。意見書提及政府原構思擬將調任及派駐制度,延伸至個人勞動合同,但政府最終文本刪除建議,指出經考慮以個人勞動合同獲聘任顧問或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是特別招聘制度,例如無須為澳門永久居民或不受年齡限制,若有關填補特殊需要人員可被調任或派駐不太合適。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稱,委員會認同政府顧慮,個人勞動合同人員不可以調任和派駐,但仍可臨時定期委任。 另外,黃顯輝表示,過去 1年多有 30名公務員以出差制度被派往橫琴深合區管委會工作,政府希望法案通過後盡快生效可改以臨時定期委任,因此最終訂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謝娜娜 林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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