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工務局 2名前局長李燦烽、賈利安和商人貪污案,繼續在初級法院結案陳詞,第 4被告吳立勝的妻子潘暖荷和兒子吳驥年在案中分別被列為第 6和第 7被告。 辯方律師在結案陳詞否認潘暖荷包括犯罪集團和清洗黑錢的控罪。律師稱,潘暖荷不認識第 12被告賈利安,她是按丈夫吳立勝的要求,到律師樓簽署蓮莖巷和聖祿杞街物業的買賣合約,她並無參與名門世家的建築項目,亦從來沒有與商界人士傾談生意。辯方律師又稱,吳驥年與李燦烽和賈利安沒有任何交情,他是透過父親吳立勝認識案中的其他被告蕭德雄和史鐵生等人。 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下午在初級法院繼續。 (黃偉昌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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