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德晉集團前負責人陳榮煉被告83項罪名,代表律師梁瀚民希望法官注意無罪推定原則,不可未審先判,不可捕風捉影,要以法律作為準繩,講求實質證據。
案中主要涉及“賭底面”、“電投”不法賭博,梁瀚民強調相關法律在27年前立法,立法者當年可否預視到澳門博彩生態、電投網絡現今發展?連博監局證人都難以察覺存在“賭底面”,怎能著博彩中介人舉報、阻止,甚至要負上刑責呢?“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賭底面廣泛存在,執法部門有否“嚴人寬己”?會否有民事連帶責任呢?相信公道自在人心,社會自有公論。
他希望法官仔細審查證據,多個證人並非直接知悉、親身參與案中事實,提出了間接證言,不應採用。德晉過去是最活躍的博彩中介人,有可觀合法收入,每年有核數師核數,博監局人員歷年稽查無發現違規紀錄、無收到舉報,三個社會上有名望的人士提及陳榮煉多年來積極參加社會事務,取諸社會用諸社會,不是唯利是圖的人,可見和犯罪集團沾不上邊。
控方提出太陽城集團負責人周焯華被捕後,陳榮煉急於將德晉結業並銷毀證據,梁瀚民指這絕非事實,實際上是因為法院判決博企要承擔貴賓廳的連帶責任,博企因為生意風險和中介人中止合同,德晉被迫結業,並非和太陽城事件有關。況且,不知道銷毀了甚麼資料,何來得出和犯罪有關?如果陳榮煉要畏罪,今日不會在澳門受審。陳榮煉做法是為免個人資料作不當用途。
針對德晉涉提出賭底面不合法、用作避稅的培訓文件,梁瀚民認為作為大型中介人,要員工知道賭博常識不為過,“德晉想話畀大家知邊啲唔啱,唔可以做”,屬正常資訊,不應用作犯罪觀點。
賭博紀錄“winnum”表,他指當中沒有莊家、賠數、佔成的“賭底面”關鍵資料,要作為證據並不全面。廿幾名證人沒人說收到陳榮煉的指示,博監局三個資深稽查員均無發現德晉“賭底面”;司警將“winnum”表和陳榮煉手機短訊等資料比對,在三千幾單賭局中只成功比對到五筆數。
梁瀚民指,“黑社會罪”其中一項罪成要素要符合“穩定性”,五宗賭底面犯罪頻次不符合穩定要素。12名存款給德晉中介的賭客,本身亦有不同的賭博紀錄,用正當收益掩飾不法所得的“清洗黑錢罪”,證據不充分。
“差之毫釐,謬以千里,刑事卷宗可以扭轉人一生命運,因此必須嚴謹,罪成要毫無疑問”。梁瀚民認為,控訴書存在大量明顯疑問,應該開釋陳榮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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